WTO法律实务讲座
时   间:2001年4月2日
地   点:中苑宾馆二层会议室
主   题:处理国际争端和为国际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所需的技巧

主讲人:斯蒂芬·保维斯(澳大利亚专家)

你们好。今天我们着重讲法律服务一些条款,特别是在国外市场上提供法律服务。

  我今天主要讲四个方面。首先在处理国际争端方面所需要的技巧以及为外国的客户提供服务在法律方面的规定。在国际市场上提供服务的一些技巧和机会。外国市场上提供法律服务的法规。第四点,在外国市场上对律师的一些管理规定。对我来讲,可能有一些困难,因为我不了解市场上对法律服务的规定,也许会给大家重复一些东西。

  第一部分,在处理国际争端这一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技巧以及在外国市场上为外国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就是要了解外国在这方面有哪些重要的法律公司。法律机构,我知道中国有国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这是在中国境内处理一些争端的机构。也许另外还有其它相关类似的机构,我需要你们的帮助要了解还有哪些?在中国的境内如果外国公司与本地的公司发生争议,到底到哪些机构进行决策这种争端。也许在座的某些人能给我一些帮助,在中国除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外,还有哪些机构负责这方面的业务。在中国以外的外国的市场上,如果遇到了争端的时候,了解有哪些机构负责解决这些争端也非常重要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就是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这个中心你想在国际上通过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的话,这是非常重要的机构。在这个机构里面有一些专家组,有调解人和仲裁人,如果你想争端的话,他们可以提供帮助。在国际上有许多这种专业的仲裁机构,如果你想通过仲裁或者不是这么正式的方式来解决贸易上争端的话,可以去找这些组织。作为一种替代的方式,可以与外国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指明一些人或者确定一个程序解决你们之间有可能产生的争议。在国际上有许多仲裁机构,有许多不同形式的仲裁机构如果想解决争议的话,可以找他们。非常重要的是国际上仲裁机构有许多不同类型的,在解决争端的时候,可以进行选择。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像外国客户提供服务的时候,条款一定要非常明确。美国的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清单上,会非常详细地列明他和客户之间可能产生服务的项目,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文件。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尽管爱因斯坦发现在物理方面有许多非常重要的发明,但是他所说的一句最难理解的话是关于税法的,爱因斯坦说他可以了解到也可以发现许多物理方面的定理,但是税法对他来讲却是太难以理解了。他也认为,在起草法律文件的时候,条文清晰也是非常重要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合同上写清楚适用的法律。也就是说在合同中注明解决争端适用的法律。也就是在发生争端的时候,适用哪种类型的法律来解决这一争端。许多美国的律师在起草文件的时候,争端解决倾向于使用在纽约适用的法律。而英国的律师则希望在合同中注明适用的法律是在伦敦适用的法律。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起草条款注明,如果在合同出现问题的时候,应该列清楚什么样的条款。这是有些人在起草合同文本的时候比较容易忽视的,因为总认为合同应该比较顺利地执行。非常重要的是应该想清楚,有一些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能够预见的事情发生,使执行合同发生了苦难。举一个例子说,比如你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你的业务,但是发生了一些不可预测的地震,使你的业务无法继续进行,应该考虑到这种情况。与外国的客户进行服务的时候,另外需要注意的因素就是文化上的差异。这一点有两方面的重要因素。如果外国客户不能接受根据你自己国家传统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东西的时候,要认识到这种情况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可能他们不理解你们的传统。这些客户并不是真的故意的想对你有任何不敬。第二方面,在你们的业余当中也要注意,不要因为文化上的差异,使你们的客户产生误会。

  我曾经在国外帮助客户进行一个项目,当我和他们见面的时候,跟他们说你好,并且挥手,我一个朋友提醒我,在那个国家张开手向他们打招呼的话,实际上是一个侮辱性的姿态。因为事先没有注意到这方面的事情,我并没有意识到实际上这是对人不敬的。在进入外国市场提供服务之前,了解文化上的因素总是非常重要的。

  昨天我还希望了解到一个事情,与外国客户打交道有什么样的经验,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有很多人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讲一下,愿不愿意讲一下自己同外国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一些经验和经历?与西方国家比较接近的那些国家,经常能够比较好地了解在西方国家客户里面他们文化上的一些敏感的问题。我希望听一个到两个的在座的先生与女士自己在与外国客户打交道方面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如何在外国市场上发现为外国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在此方面我认为五个问题比较重要。第一方面了解世贸的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的一些进展日程的计划。第二方面从外国当地的法律的社团或者咨询机构获得信息。第三方面可以从因特网上获得一些信息。第四方面年度的一些报告和出版物。第五方面与一些外国的专业人士保持联系。

  第一方面服务贸易总协定体系和日程。这是一个最简便的办法了解到外国法律市场的情况有什么样的限制?进入外国市场,某个国家的法律服务市场有什么样的法律的障碍?在因特网上就可以获得相关的信息。关于这个协议的情况,有英文、法文和西班牙译本,肯定也有中文的译本可以找到。我就上到了WTO世贸组织的网页上,寻找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的承诺。举一个例子,我带来了一份澳大利亚服务贸易项下总体的承诺情况。没有时候福音给每个人,如果感兴趣的话,在休息的时候可以到我这儿看一下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式。这上面列清楚了这个国家对服务贸易方面不同领域的具体承诺,也包括在法律服务方面的承诺。总的来讲有两种不同形式的承诺。第一种形式就是总体的承诺,它适用于提供所有形式服务的外国的服务提供商。另外一种形式就是分成不同的部门,这个成员国政府针对不同部门服务提供商所制定的承诺。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要注意到有四种不同提供服务的方式。

  第一种服务提供的形式就是跨国的服务。比如说在澳大利亚建的一个公司,但是通过因特网为位于中国的一家企业提供服务。

  第二提供服务的形式就是在国外消费。比如说在中国人去澳大利亚参加法律知识的培训,比如澳大利亚就在承诺中说明,对于在国外消费的这种服务在澳大利亚没有任何的限制。

  第三种方式就是跨国商业存在。举一个例子,中国的企业到澳大利亚设立一个法律公司,相反澳大利亚在中国设立一个公司,这就是跨国的商业存在,这种情况经常有很多限制存在的这样一个领域。

  第四种方式就是自然人形式存在。我来到中国进行这个讲座就是自然人存在的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

  第二种重要的因素是发现外国市场机会的第二种因素,也就是从外国当地的法律社团和公司寻求帮助。比如说你想在澳大利亚提供法律服务的话,你可以去找澳大利亚法律委员会,比如在美国可以寻找美国的律师协会。在此方面,我还认为因特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途径。许多这样国外的律师协会都有他们自己的网址,并且有他们的主页,通过这方面你可以发现很多外国法律市场一些有用的机会和信息。举一个例子说,在来此之前,我通过因特网查询了一下关于中国的法律服务在入世之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通过因特网获得的信息,我可以对了解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一个总体的情况。我知道你们在这方面都很了解,举一个例子如何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另一方面的情况,在因特网上获得许多律师公司的一些情况。通过这个你可以了解到,某个律师事务所在哪些领域是很有竞争力的?在哪个领域有很多律师正在从业,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出版的年度报告或者出版物也可以从中获得相似的信息。在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中还会包括年度财务的情况,可以了解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情况。为获得这些信息,我给两家大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打电话,他们可以向我提供他们的年度报告。

  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在与国外的专业人士保持联系,这是获取更多信息非常重要的方式。你可以与自己有相同情况的律师进行交流,并发现在外国市场上有什么样的机会。除了与国外同行交流获得信息,向国内的企业提供与世贸有关的知识和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有许多商业机构的人士都了解世贸组织的一些情况,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有什么样的重要性和影响。有一种看法,如果想通过世贸组织的机制,试图让另一个国家的政府改变他们内部的机制和管理是非常困难的。你可以通过向你的客户提供一些信息,使他们了解到这种可能性。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在你的公司的主页上,设定一些关于世贸组织情况的介绍。也可以通过搞一些小的规模午餐的研讨会或者小规模研讨会,向你的不经常参加大规模研讨会的客户和商业认识提供一些信息和情况。总的来说,以职业组织的形式,向客户提供信息。这就是我就前两个问题所讲的内容,有没有就此有任何问题可以提出来。

  如何在国外从事律师行业,主要是澳大利亚、美国和欧盟三个国家和地区。也许我们现在有短暂的休息一下。

  在休息的时候,有人问我,如何通过因特网找到相关的信息?如何在网上找到国外的相关的提供服务机构的网址和世贸组织的一些文件。我的做法就是通过一些主要的搜索引擎,比如雅虎和其它的搜索引擎来完成。通过搜索引擎找到我所想到公司的名称。在PROFUSOL搜索引擎上打上我想要找公司的名称它就能帮助我找到。在因特网上有很多无用的信息,通过也种方式可以避开它们,当然要花一些时间。首先要找到合适的搜索引擎,首先先打上搜索引擎,它会为你找出各种各样的搜索引擎,一个一个去试,有的就比较适合,这是最快的办法来寻找相关的信息。如果今天上午讲过的内容有哪些不清楚的地方,大家提出来,我还可以继续向西地讲和澄清。PROFUSOL它只是众多搜索引擎当中之一,只是作为一个例子来讲的。

  下面讲如果想在国外从事律师行业的话,有哪些情况?就此第一个问题,为什么需要外国的律师在自己的国家从业?人们通常产生争议的时候,并不想让律师参与,为什么要让国外的律师参与进来?特别是国外律师对你国家的语言和文化并不一定非常地熟悉。我认为,至少在澳大利亚允许外国律师进入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方面的原因,希望允许一些特别是在国际领域里从事律师服务的事务所进入,获得他们所掌握的技巧。另一个原因应该是如果一个外国公司希望在这个国家投资,如果发现有他们自己国家的律师在此提供相应的服务,他们因此可能更加信任。在国外从事律师服务有哪些要求?有哪些条件需要满足呢?第一个限制就是公民权和居住权,如果在这个国家提供法律服务,是不是他的公民和拥有居住权。举一个例子说在澳大利亚的“坤士蓝州”,就曾经有这样的限制,如果你想在该州从事法律服务的话,你就必须在这个州居住过180天以上。这个限制实际上已经被取消了,但是这只是作为一个例子,如果想在国外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话,会遇到什么样的限制。

  第二个可能遇到的限制就是说,你从事律师服务的法律领域是受到限制的。举一个例子说,你可能被允许进入法律服务市场,但是你所提供的服务限制在外国或者是国际法这一方面。也就是说,你可能被允许在这个国家建立你的事务所,但是你不能够从事为这个国家的法律服务,只能从事外国或者国际法,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一种限制。在这个国家国内的人员流动限制也是一个常见的限制。有时候获得的签证只能允许你在这个国家呆一个固定的时间,另外一种可能出现的限制,你只能够提供文字上的法律服务,而不能够出庭提供服务。特别是当你想在外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从业的话,可能还会有一些关于教育和培训方面的一些限制。如果你想提供服务的话,可能还要满足那个国家的许可制度和登记制度。如果你想在国外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实体的话,还会有一些限制。可以与当地的一些事务所合作进行。你可以在那个国家以合伙人的身份进入。还有其它的一些问题,比如你在这个国家有什么样的登记表格要添,要交纳多少费用,涉及到你收入税收的问题。这些问题当你想在国外市场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实体的时候,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另外一个一个整体的问题,在那个国家外国的雇佣法律。当你想雇佣当地员工的时候,你要遵守什么样的法律和规定。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什么样的税收适应你?税收的水平是怎么样?另外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有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另外对外国投资方面有没有什么样的限制?你可以不可以把体的资金从国外的事务所转向国内或者相反的方向?如果你想从自己的国家向你建立的事务所这个国家运入一些设备或者仪器,比如计算机等等,有什么样的进口关税适用?最重要的方面对你将进入外国市场的文化和语言有什么样的了解?在国外建立事务所都倾向雇佣当地的员工,他们都了解当地的文化和语言。这些当地的员工不仅适应语言和文化,而且他们可以提供已经建立起来与当地的商业机构和政府的联系,同时他们可以帮助你了解当地的法律的体系以及法的体系。另一方面当你试图解释一个当地法律的概念的时候,你要明确这个概念和你的理解是一致的。

  有一些在当地适用的法律的概念,是当地所特有的,你很难向刚刚进入这个市场的外国的公司解释清楚这种法律概念指的是什么?

  下面我们举三个例子,澳大利亚、美国和欧盟的情况。

  首先从澳大利亚,如果想到澳大利亚提供法律服务,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在澳大利亚管理律师和提供律服务由州政府和地区政府制定的,而不是由联邦政府来制定。这种情况引起了一些困难,因为你必须从不同的州和政府满足他们的申请,而不是简单跟联邦政府申请就可以。举一个例子,你想在悉尼提供法律服务,必须满足当地州政府制定的一些法律和程序,在“新丹威尔士州”。在“新丹威尔士州有自己的法律的社团,必须从他们那儿了解正确的信息,在你提供法律服务之前。比如你想到一家澳大利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涉及到在中国投资的法律服务有几种选择。

  第一种可能的形式就是你可以参与到澳大利亚事务所中,向澳大利亚律师就中国的国内的投资法律提供咨询,这些咨询信息由这个事务所向它的客户提供。

  另外一种形式你可以建立自己的办公室或者是法律的实体,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向当地的法律社团进行登记。比如你在“新丹威尔士州”建立自己法律实体,建立自己的法律实体向当地州的法律社团或者是律师协会进行登记。进一步说,比如你想在当地对澳大利亚的法律提供咨询的话,你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必须在澳大利亚学习,从而获得当地从事,提供法律咨询的政府。举例说你想在悉尼从事法律服务,并且就澳大利亚当地法律提供,新丹威尔士州每个大学里面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学习,从而获得执照。或者在澳大利亚其它的,必须得到新丹威尔士州承认的机构里面进行学习和培训。据我的了解在澳大利亚,如果你想在法律方面从业的话,没有任何的公民权和居住权的限制。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州坤士蓝州,如果想从业必须有居住过180天,但是据我所知这个限制已经被取消了。

  第二个例子是美国。像澳大利亚一样,在美国管理律师从业的规则制度的制定是由在州这一级进行的,而不是由联邦政府制定的。你想在德克萨斯州从业的话,必须向当地州律师团体咨询,到底在该州从业需要什么样的要求。这些规定通常由当地最高的法院来最终决定,这些规定有权利授予一个律师的从业资格,同时有权利暂时或者取消这个律师的从业资格。如果你想在美国的各个州里面从事关于中国法律咨询的话,这些州都允许你作为一个外国的法律顾问来从事服务。在美国的绝大多数州里面,如果想从事服务的话,必须先获得一个执照。如果你想进一步在美国就美国国内的法律提供法律服务的话,你也一样需要满足一些教育方面的要求。这种教育方面的要求在美国因为各州的不同也会有所区别。以纽约为例子,纽约比较简单,如果他们提供一个一年期的硕士学位的培训,如果你能够通过这个培训,同时又通过当地协会的测试的话,你就可以获得在当地从事这种服务的资格。其它的一些州限制的就比较严一些,要求必须获得美国整个的法学位的教育,通过整个的教育过程才能够获得从业的资格。美国曾经对非国民和非当地居民从事律师服务有很多的限制,但是这些限制正在减少,因为被认为是违宪的。美国对非国民从业限制在1973年的(英文)这个案子中被裁定为违宪,就取消了,对非居民的从业限制在1985年的(英文)最高法院和(英文)案子中被裁定为违宪,被取消了。作美国服务市场中,与其它的市场有很多不一样的情况。第一个不同的情况就是美国的媒体很大程度上关注一些重要的案子,电视对“新布森”的案子做了很多的转播。美国就很多不同的情况,愿意提起这种诉讼,所以官司显得很多。在美国有一种叫惩罚性的损害,这种损害所提供的补偿可能比你实际收到的损失要大得多,有的时候达到百万美元以上。

  第三个例子,欧盟的情况。欧盟市场也许是在这三个例子中进入最难的。尽管欧盟一体化的进展非常地强,但是对法律服务方面的市场是独立出来的一种情况。也就是说,每个成员国对自己国内的法律服务市场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规定。在整个欧盟另,成员国的范围内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服务的规定。举例说,即使你在英国获得了从业的权利,这并不表明一定在其它成员国比如法国也有同样的资格。在各个成员国涉及到不同法律的体系也是不一样的。举一个例子说,法国的民法侧重于成文法和法典。在英国则是以普通法为主,法官判定的先例是最重要的。不同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不同的文化和语言方面的区别和限制。简单说,这就是我想进入外国法律服务市场所介绍的情况,通过这几个例子介绍,如果有什么简单的问题的话,我们可以现在回答一下简单的问题。

提问:

  在澳大利亚,中国律师从事中国法的咨询服务,是否还需要澳大利亚律师的营业执照?

回答:

  在美国绝大多数情况下,提供法律服务都需要一个执照。在澳大利亚,如果只是对外国法提供咨询的话,只需要向当地的法律机构进行登记。可以向澳大利亚当地一个法律事务所提供这种涉及到外国法律的咨询,这种信息会通过他们转达给该事务所的客户。

  不同的国家是如何管理他们国内律师的?在绝大多数国家里面,虚师的行为都是由职业的律师的自己组成的组织来进行协调和管理的。这些管理机构主要由当地的从业者所组成的。最近的趋势某个地方的管理机构,包括由当地的从业人员组成,同时也更广泛地吸纳其它机构的人员参与。这些管理机构通过制定法规来管理在当地的从业的人员,如果某些从业人员违反规定,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话,他们将进行制裁。这种制裁可以包括取消从业人员在当地进行法律服务从业的资格。

  这些规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法律服务提供者与客户的管理;当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律师可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利益冲突的例子就是,在处理家庭内部法律问题的时候,事务所已经在为丈夫提供法律咨询,这时候妻子这方要求这个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这时候就产生冲突,这时候不能提供双方。这种规定还对律师事务所对自己如何进行宣传做出规定。在一些规定中律师收费的标准。规定还可以包括如何处理客户的钱,同时也有全国性的律师机构来代表全国的律师,在美国有美国律师协会,在澳大利亚有澳大利亚律师委员会,在中国有中国律师协会。

 

  世贸组织里面关于法律服务的一些进展,然后对整个的讲座做一个结论。

  世贸组织里有一个工作组是关于国内法规的工作组,这个工作组工作的一方面就是试图为找到一个各个成员国在提供职业服务方面并能够接受和适用的原则。实际上世贸的工作组重点在研究会计服务方面的规则,但是完成这项工作以后他们将研究法律职业服务方面的原则。他们将试图确立一个原则,所有的成员国都在他们管理法律服务方面的适用。我将给你们五个方面的例子,说明工作组在此方面正在考虑什么样的原则。

  第一方面,法律服务市场上的透明度。成为国内管理律师和授予律师政府证书的机构和名称要公开出版。

  第二方面许可要求。要求成员国内的授予从业证书的要求是可以公开获得的,并且是建立在客观的标准基础之上的。

  第三方面,授予证书的程序。

  第四方面授予律师从业证书的程序也应该可以由公众获得的,并且这些程序本身不应该成为获得提供法律服务资格的一种障碍,也就是获得许可证书的程序本身不应该构成一种不必要的限制,世贸组织的工作委员会还要研究资格要求。也就是说,如果通过大学教育你获得了一定资格的话,获得了这种资格,在是否授予你从业资格的时候应该考虑。

  第五方面资格程序,是否能够授予资格的这种考试,应该在合理的时间段内要举行。另外已经具有的资格在一定的时间内,应该得到认可和批准。这就是关于世贸组织内部,就法律服务提供所产生的一些进展,在这方面所讲内容。

  现在我想就我整个的讲座做一个总结。

  介绍一下讲座的结论以及重新回顾一下主要的内容。第一点,世贸组织项下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与关贸总协定项下的争端解决的方式相比是一种进步。因为它制定了一个程序,针对没有遵守协议的国家有这样一个程序。昨天讲的香蕉案和荷尔蒙牛肉案所体现的一样,世贸组织的这个机构可以授权成员国针对那些没有执行专家组或者上诉机构裁决的成员国采取一些措施。这种做法当整个程序,特别是包括仲裁在内的程序都没有能够达到目的之后,可以采取的做法。所以希望出现的情况是,在采取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之前,通过双边磋商或仲裁来解决这方面的纠纷。

  关于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的内容,今天上午我们讲了一下,在国外市场提供法律服务所需要满足的要求和遇到的一些问题。我的观点是,这个市场是在不断扩大的。随着国与国贸易的增长,更多的公司开始与其它国家的公司进行贸易往来,这样的话律师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也会更加多和重要。这就是我对我这个讲座简单的总结和概括。

  第一,我非常高兴能够来到北京,并参加这个研讨。第二,希望中国今年能够加入WTO,而且2008年北京也能够获得成功地申办。非常感谢大家,希望大家能够添一下评估表,因为在我们国内的人可能希望能够了解一下,这些培训对大家有没有一些什么样的作用?

主持人:

  非常感谢澳大利亚专家斯蒂芬 . 保维斯为他远道而来,普及WTO的知识子,传授国外律师事务所有益的经验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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